簽證
一、簽證種類
1. 落地簽證/免簽證(只用護照入境臺灣):停留期限自入境日的隔天開始算,不可以延長。必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臺灣,且不能在臺灣轉換為停留簽證。
2. 停留簽證(目的為研習中文):憑本中心發出之入學許可及其他所需資料,可以在來臺前向臺灣駐外館處申請以學習中文為目的的停留簽證。停留簽證分為「得延長簽證」及「不得延長簽證」兩種:
(1)得延長的停留簽證:應於簽證(60/90天)到期前辦理延長,最多可在臺灣停留180天。
(2)不得延長的停留簽證:不得辦理延長,到期後需離境重新申請簽證。
※持有「單次入境」之簽證者,一旦出境,須於再次來臺前重新申請簽證。
※簽證過期者,不得在臺辦理延長,且須離臺重新辦理簽證。
3. 居留簽證(目的為研習中文):持居留簽證入境者須在抵達臺灣30天內於線上申請居留證。
臺灣駐外館處列表:https://www.boca.gov.tw/np-221-1.html
更多詳細簽證資訊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之說明:https://www.boca.gov.tw/mp-1.html
二、在臺延長停留簽證
持有60/90天可延長之停留簽證(目的為研習中文)入境,且未加蓋「不得延期」之者,可以在期限屆滿前,檢具相關文件向停留地之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延長,最多可以停留180天。
移民署服務站列表: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5388/7181/7184/7193/
申請延長停留簽證時,學生必須是在本中心學習中文。
延長停留簽證所需文件:
1. 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317/7329/29651/
2. 在學證明與出席證明:請到華語中心辦公室申請
3. 有效護照
4. 本中心學生證(需蓋註冊章)
5. 預繳下一期的學費證明(視狀況而定)
三、在臺申請居留證
持有停留簽證的本中心學生若需辦理居留證(目的為學習中文),需取得下列資格:
1. 連續在本中心學習滿4個月以上
2. 出席狀況良好
3. 預定繼續上課3個月以上並預付新學期學費
採線上申請: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reign-student/individual
申請居留證(目的為研習中文)所需文件:
1. 在學證明與出席證明(出席率須達75%以上):請到本中心辦公室申請
2. 健康證明(3個月內核發)
3. 有效護照
4. 彩色照片
5. 預繳下期的學費證明
6. 在臺灣的居住地證明
7. 其他文件(無,則免附)
申辦費用: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317/%E5%B1%85%E7%95%99/181946/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請以移民署最新資料為主: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317/7329/29651/
※為避免更新不及,本中心網頁資訊僅供參考,簽證資訊皆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駐外館處或移民署最新資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