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2021年「臺灣優華語計畫」華語教學人員赴美國學校任教甄選-奧本大學
任教國家:美國阿拉巴馬州
合作學校:美國奧本大學
負責人名銜:
擬聘教師數:華語教師 1 名
聘期起訖: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止
聘期之時程及補助,依合作學校實際需求與教育部及外交部核定之經費為準。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一週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一、基本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設有戶籍。
2. 碩士(含)畢業以上。
3.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4. 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5. 具有英文能力CEFR B1以上。
二、專業要求:需符合以下之一者
1. 小班華語教學時數滿50小時,或單班華語教學時數滿100小時。
2. 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或修滿華語教學學程20學分。
3. 具有華語師資培訓班滿100小時證書。
三、具下列資格優先考量:
1. 具開設文化課能力者,文化課如:書法、中華藝術、烹飪、電影,音樂等;
2. 曾於美國大學任教者;
3. 具講師證者;
待遇:
1. 全職:含生活補助共3,200美元/月(税前)。110年9月至12月薪資由臺灣外交部經費項下支出,111年1月至5月薪資由臺灣外交部經費項下支付2,000美元/月及臺灣教育部經費項下支出1,200美元。
2. 享奧本大學教職員健保及美國政府規定之勞工保險等費用。
3. 奧本大學協助辦理J-1學者工作簽證,講師於聘用期間擁有奧本大學教學平台軟體和教學系統使用權。
4. 成功大學支付機票費(臺灣出發至奧本大學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來回一趟1張,初次應聘第一年,依行政院公務人員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工作簽證申請及旅平險費用。
5. 教材教具費:華語教學人員初次應聘赴任時,得補助一次性新臺幣9,000元。
工作內容(教學與行政):
1. 教學包含奧本大學安排之學分班(Credit courses)或非學分(Non-credit courses)班語言課。
2. 每週總工作時數40小時,實際授課時間每週至多16小時,若有超出前項教學時數之本中心線上課程,鐘點費另計。
3. 工作時間涵蓋備課、學生輔導office hour、奧本或外交部舉辦之語言及文化活動、演講活動支援、華語語言測驗、教材開發、獎學金生甄選等相關行政事宜。
授課對象:大學學生(或符合資格的部分研究生)、社區人士。
申請須知 :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相關領域碩士學位證書
(3) 中、英文履歷表
(4) 英文能力證明
(5) 赴美教學動機說明
(6) 中英文自我簡介(3分鐘)及小班教學實況錄影(20分鐘以上)之錄影檔(.wav/.mp4/…)
2. 上述申請資料請併為 1 完整PDF電子檔,含上述2影像檔(可連結自設網址),寄至以下電郵:summer86730@gmail.com(聯絡人:陳怡均),主旨為「2021奧本大學應徵_姓名」。
3. 履歷資料經初審後,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收件截止日 :2021年7月16日中午12:00止
備註: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比照辦理其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人員受領教育部補助以一年為限。(若要延長至第二年,須申請教育部經核准。)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如J-1簽證申請表、簽證護照資訊頁影本、履歷及財力證明等),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5.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華語教學人員接續執行。
6. 選送赴國外任教之華語教學人員均須參加本中心或教育部指定之培訓課程及會議、申請教育部相關補助及代表中心參與校外指定活動,返國後一年內有義務參加海外教學經驗分享等座談會。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成功大學華語中心聯絡人:
陳怡均 專員 電郵:summer86730@gmail.com
TEL:886-6-275-7575分機52040